发一个关于estephenchan的公告(2011年10月2日)
E先生已经被永久禁入,那么他已经不算是这个论坛的人了,我们也没有必要时刻去关注他在其他地方说什么,做什么。因此,如果有人再转载他在其他地方发表的人身攻击及漫骂的言论到这个论坛的话,按照恶意灌水处理,所发的帖子会被立刻转入争议区,而发贴者将会被处以扣减积分或者禁止发言的惩罚。当然,如果转引他的视频或者其他关于歌手介绍的资料作音乐讨论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不算恶意灌水。 對不起...... 對不起......
amyvivianjane 发表于 2011-10-3 01:52 http://bbs.javaws.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要道歉呢?
你没有做错什么啊
并不是说不可以谈涉及他的东西,只是说,不要再谈论他在其他地方发表的对这里和这里的会员漫骂的言论而已 我是支持這樣的作為!
apple 網友的回復文,很中肯,
一句『無聊』,招來眾家撻伐,
唉!...... 回复 4# J.h.Lin
我也不想做什么评论了。。。做好自己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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