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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stephenchan

「ザ ベストテン」 山口百恵 完全保存版 DVD BOX (CM追加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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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30 0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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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0 10: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过了吧,大家发表一些自己的言论而已,所有发达国家和先进的地方都以民主当先,所谓民主很大一部分体现在相互尊重,就是可以不认同对方,甚至可以反驳,但不能辱骂和毁灭!消灭异己是非常落后的细想文明了,虽然楼主因帖子的内容而引来不同的意见,所导致心情不爽是可以理解,但以此极端方式“教育”别人其实也并不是明智之举,一来自己生闷气,二来别人最后也不可能受“教育”,要知道要求别人和自己的想法一致并认同自己并不是容易的,可以说是苛刻和极端的事情,何况还要以此极端的行为呢?三来你会在论坛的和谐里插一把刀,人人敬而远之,碰到你也不说自己的心里话,甚是郁闷啊!集以上三点,个人认为在虚拟网络世界虽无形,但还是可以很好表达自己的感想并交流,但比现实世界应更加有难度,更要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更加要理解别人,更加尊重别人,更加善待别人,反正在现实生活中要留神注意的,在网络世界里更应该严谨,有加无减,从而立本立品,这就是中国人常说的“做人”!其实“做人”正是你和大家喜欢的大明星的可爱之处,大家都喜欢他们的歌或作品,其实同样喜欢他们的人,甚至爱屋及乌,这就是“做人”的魅力,你对艺术这么有研究,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1-30 15: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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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1 09: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问题和弱点,不论再完美再强大的人有一定有的,不过真正强的人强在能正视和了解自己的强处和弱处,当然是大多人或老百姓所做的不够的,中国国情如此,我们不能苛刻要求别人做什么、怎么去做,当然要合法,不过我们却应该不断要求自己,除了以上说的了解自己然后做一个强者(自强),还应该理解别人,要有容人的心胸,如果连一些大部分人的日常行为都容不下,我想这种心胸除了装自己也放不下什么别的了!可以尝试一下不要总把自己的理念标准放在第一位吗?不要总强调别人的不是吗?可以用愉快的心情和别人交流吗?不是为了别人好,也不是为了论坛啊什么的,而是为自己,你会发现用一颗容人的心看世界,什么都比以前漂亮了!
发表于 2010-1-31 09: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真是个跟我以前在一些方面挺像的人,呵呵!你可以尝试一下我的意见,当你体会到的时候你一定会有更好的心情与成就的!
发表于 2010-1-31 12: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先生的指责和批评我在初来论坛时便眼见不少。
我的看法是,我理解。
但是我们这里的环境,土壤,这应该是很主要的原因。
未见得是“助长歪风的便是这些持歪理的人”。

这里毕竟还有一些落后的东西存在。
好比住大城市的人习惯于遵守交通灯,于是看着从偏远地方来的人(通常是农民),不遵守,便摇头,而那些人,多年生活在并没有交通规则的地方,没有这种意识。

以前报纸上刊登过一个事情,大陆某官员去香港,有了一点违反交通法则的事故,就按他习惯的思维去找人说情,送钱,具体情况我忘记了,似乎最后他得到了更严厉的惩罚,因为他“妨碍司法公正”,他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但是如果是像E先生这样的人,就会觉得他是咎由自取。

这就是差距。
只能靠时间。
发表于 2010-1-31 12: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ice_76 于 2010-1-31 12:35 编辑

有句俗话,饥寒起盗心。
还有一句话是管子说的,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虽然这些说法不见得,也不可能全部解释这些让E先生觉得不齿的行为和做法,心态等等。
不过这确实也是个原因。

我们这里的盗版使用如此普及,也是跟这个有点关系了。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稍微对比一下不同地方人们的收入高低与常见商品的价格,那么不同动机,不同行为,不同心态,就好理解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31 13: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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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1 16: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其实很多人都能理解,只是大家都抱有不同的立场和心态。但此类事情是无穷无尽的,矛盾相争的问题讨论太多没有结果的,更改变不了现实,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社会总会进步,人也总会改变,这不是人为的意愿所能控制的,奇人怪事天天有,总不能老跟自己较劲,毕竟不是伤天害理、罪大恶极的事情,即使是,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也不可能处理的了!所以把说把愤世的心情化解,多为他人做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别人要求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情大可不做或拒绝,但尽量还是不要伤人,除非对方真的很过分),不但别人高兴,自己也顺畅!
你要抒发自己的想法并让别人认同与接受这点可以理解,说之以理,动之以情是很好的一种方式,别人也不好意思当面回绝你(但接不接受就因人而异,他不听,你别说骂他,抽他也没有用,这不能强逼)。不过像你现在这种方式也许会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是与你的初衷背道而驰的!慎重考虑一下吧,不需要总是极力反驳别人的观点,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观点,无论对错,你可以有,别人亦然!
发表于 2010-1-31 17: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ice_76 于 2010-1-31 17:09 编辑

E先生又何必指我说法是“歪论”。

你说的东西,未见得,再说一次,未见得这里人不知道,不明白,而且甚至因为人们居住在此,身在此环境中,感受和体会要是比你更深刻那也是很有可能,很正常的。

事情多有个自己的缘故。

问一下,如果这些人生活在你那种环境,容易建立你那种观念,那么又怎样。
或者反过来,你本人,生活在这种环境下,受的又是这种“低级”观念的影响,又会怎样。

你说的其实很少很少有人不理解。
不过你实在要把别人“国情如此”当作无价值的藉口,托辞,那也绝对了,虽然这话很简单,而且也解决不了问题,但是很多无奈而又无奈的事情确实就是这个根源。

我们都是普通人,只能等待改变的发生而已。

香港人骂大陆跑过去很多很多人,就专门是生孩子,只为让孩子拿香港的出生证明,有一个香港的身份证,香港人抱怨他们抢了港人原本就不是很充裕的医疗资源与设施,那么从另一个角度看看,为什么这些跑过去生孩子的人有这种举动,又费钱,又辛苦,很吃力,其中苦涩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难道不是有原因的么?难道一味指责那些人盲目,就全面了?背后不是有比较深刻的社会原因么。

就像我们在大城市的人,也不需要轻易说人家农民工跑到城里来搅乱了治安,人家在农村老家如果比出来打工要舒服,何必出来。

现状啊。

其实我的口才不好,也谈不上有什么高明的理论与看法,只是作为普通百姓吧,顺便跟着帖子说一两句,权当大家在交谈。

E先生所指责,批评,都是事实。
那么因为它是事实,这样做就全面了吗?
可能不一定。
背后有原因。

而且,很多事情,确实是我等无法改变。
我们只能耐心等待。

无奈的东西太多,E先生,想一想,身处这边的人,有着比你更直接的体会,也可能。
发表于 2010-1-31 17: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ice_76 于 2010-1-31 17:16 编辑

E先生说:
“归根到底,大家认为把刚上场的《 「ザ ベストテン」 山口百恵 完全保存版 DVD BOX》去上传是合情合理吗?
因为自己想看而又没钱买的,便觉得是对吗?
所以肚子饿、没饭吃的,便去偷、去抢。想发达的,便要去骗、去做假。”

没有人认为那样是对的,但是我们这么说,是想说明,凡事都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肚子饿的人,当然比肚子不饿的人更容易生出“我要去抢,去偷,去骗”的念头。
一个社会如果男性远远多于女性,找老婆发生很大难度,那么社会安定会受到一定威胁,性暴力案件有可能增加。
这就是在分析因果了,完全没有“因为男人比女人多太多,找不到老婆的,犯了qiang jian罪,那他们也是对的”这种意思!

这是不是可以理解的现象,和心态?
我想应该是吧。

在这里,我认为E先生有个强加性的思维,就是在别人解释一下时,就会去表达,“哦,那么你还觉得这样有理了?”
不是认为有理,而是在分析这个因果而已。

传视频,目前在大陆很多网民看来确实是合情合理的,就是因为有这样的土壤,“国情”一因,仍然是“适用”的。

就好像你让大半辈子都生活在相对闭塞落后的人们,明白为什么不能用自己的嘴巴嚼碎食物,沾满口水,喂给小孩,为什么不能去绑孩子的腿,为什么不能捂着孩子到出汗,为什么最好别用“你是我们家捡来的”,“不听话就把你卖给人口贩子,老拐子”这种话吓唬孩子,为什么不能溺爱孩子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为什么不要做出那种家里任何最好的东西都要第一个给孩子享用的原因,他们也不容易理解。

而且,有的人理解了,但是思维惯性的原因,他们还是照做,不会有强烈的“这样做不对”的意识。

这都是要慢慢来,当他们身处的大环境开始进步了,旧的东西瓦解了,他们就更容易改变了,而且是发自内心的改变。

E先生,不知道你会不会嫌我啰嗦(汗颜),我再在这里举一例吧,到了今天这个时代,相信多数人都已经很痛恨去B超胎儿性别,然后是女的就堕掉,是男的就保留的这种行为,法规上也禁止。我们又知道,禁止归禁止,还是有很多很多人,能花不多的钱做这种事情,达到这样的目的,是女的就不要。这在小城市,欠发达的郊县,农村,还是常见的。

我们不会赞同,而且对这样的人也没有好感。
然而分析起来,里面是有深刻原因的,农耕社会的烙印还到处可寻。在农耕社会,男丁当然比女人有用,传宗接代观念也是农耕的特点。

那么,这样分析来,如果有人说“那因为这个原因,那些B超然后堕掉女婴的人还合理了”,不是的,没有认为他们合理,只是在分析和思考中,发现这些事情为什么会有,为什么人们有这种要男孩的欲望。

仅此而已。
发表于 2010-1-31 17: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ice_76 于 2010-1-31 17:23 编辑

我之前不是建议有兴趣的朋友去对比一下收入和产品价格嘛。
因为这个现象,也会部分左右人们购买正版的心态。
如果收入不高,东西却很贵,购买正版去支持歌手的想法,阻力就会更大。

我这里有很多网友把有的生活用品的价格对比发上来,有的人是亲自在那边生活的,有的人是转载。

如果在这里赚人民币,但是花费却要等同发达国家,相信这样是有点辛苦的。
如果你赚美元,但是买个质量很有保证,自己又很心仪,款式很棒的名牌牛仔裤只占你月工资的1/100不到,你也不会感到太多压力。



对了,E先生感受过通讯费的对比吗?
香港往北美打电话的费用不是很高吧。
那么我们呢?我们打到百里之外的外省,还没出境呢,那花费又是如何?

还有奇怪的固话月租费,手机漫游费,长途费,等等等等。

其实这些举例,只是九牛一毛。
发表于 2010-1-31 17: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要真心说一句,有E先生这样的“狠话”,是好事。
像E先生这样说话,虽然其他人有点累,甚至觉得刺眼,我个人觉得,不是没有价值。

虽然我比较反感E先生说我的话是“歪论”。当然,也可能我的思维能力还没到让E先生看上眼的高度。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这种心态:
很明白有些不好,有些落后,有些丑陋,会讨厌它们。
同时,如果熟悉这个地方,或者自己就生长在这个地方,又表示理解进而宽容。
而当自己进步到更高一层,也可能不太适应那种落后,也会有自己看法。

还有一个说法不知道大家熟悉不:
贫穷是很多事物的根源。(更极端的说法是“万恶之源”)
发表于 2010-1-31 17: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要真心说一句,有E先生这样的“狠话”,是好事。
像E先生这样说话,虽然其他人有点累,甚至觉得刺眼 ...
alice_76 发表于 2010-1-31 17:33



   
听你这么一说,忽然也有同感,如果都按“人情世故”来办,也有点太闷了,有E先生在此,确实多一份情趣与特色。有刚烈高傲的性格加上对歌曲艺术的认识与深造相结合,想想还真是不是普罗大众所容易理解的,自然会“累”和“刺眼”,但也表达出现代城市人的思想,虽然是片面的,但还是有意义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1-31 20: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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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1 23: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不要把别的网友扯到这张帖子里来
 楼主| 发表于 2010-2-1 00: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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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08: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意邮购的只是少部分人
大部分普通群众更愿意在当地的店铺里买

我认识的香港台湾朋友都有能力从日本购,但是他们都喜欢跟当地的店铺预约
发表于 2010-2-1 12: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先生说:
“未见得是“助长歪风的便是这些持歪理的人”。
换言之,助长歪风的,不是这些持歪理的人,而是那些没有持歪理的人吗?”
后面不贴了。

不是严密论证式的讨论。
我相信这里人看了我的话,也少有你这种反问吧,不会从我的话中得出“助长歪风的是没有持歪理的人”这样的result吧。

我们只是想说,现实真的很无奈。

人是环境的动物,不知道是否有朋友会认同这样的看法。

但是E先生一定要把这些说法看成是为不良行为的辩解,这一点我也挺无语的。

我觉得是否在此认真分析,讨论,是可以从文字中看出的,那么这样的人不应该是E先生口中说的一方面说什么强国伟大,一方面说没办法跟人比云云的那种人。

我前面也举了很多例子,不举了。再说,恐怕就会被认为是废话连篇。
反正能看懂理解的人,看懂就是。

E先生有时从别人说话中要得出某种结论的时候,是很“歪”的,而且甚至有一种让人觉得“坏坏”的错觉。
我信任E先生写帖的态度。
而且也没有反对和不同意你的诸多comments。

E先生还是没有看出大家在为什么而讨论?
难道你只读出“为不良举动辩护辩解”?

凭E先生这么有思想深度的人,不该是这样的。
发表于 2010-2-1 12: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敢让E先生认同我的说法是“正论”,我觉得个人觉得说我讲话“歪论”好像不妥当。
与其对腐败一片的丑陋现象说那些官员如何良心丧尽,不如拷问内在体制。
发表于 2010-2-1 12: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dracula04

是的。

而且,如果说也要想到整体人群的收入层次,水平,难道过分吗?
不是“只要”有信用卡,而是要看到一些更泛的背景。
发表于 2010-2-1 12: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像国内的VeryCD,在香港是不能立足。”

香港是什么环境,国内又是什么环境。
香港如果也是这样,这话还能不能这么说。
还不一定呢。

什么土壤,滋生什么事物。

像B超性别再把女婴堕掉,给钱就行,法规禁令如同虚设,在香港不也是不太可能有这种现象么!
那么,难道还不明白内中深刻的背景和原因?

光指责有什么用。
我们普通百姓又能怎样。
发表于 2010-2-1 12: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我前面也提到了,我们身处此中,应该比居住HK的E先生,体会只多不少,只深不浅。
你毕竟是来大陆走走而已,还是要回HK的。
我们就住这里,怎会感受不到你说的种种不良。

所以,何谈辩护,何谈辩解。

当然,心中另有企图之人除外。

美籍华人在美国定居几十年,仔细观察对比中美交通治理,真心向国内警察献策,建议,看那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制度是否可以帮助我们。内地警察详细而客观地分析和解释为何行不通,比如监督执行方面,比如整体居民素质尚未达到某个文明发达的高度而使规则执行之难。

难道这说话的警察是在为种种违法行为和不该发生的事故、惨祸,作辩护?
发表于 2010-2-1 12: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E先生这样的,国内不是没有,叫做“愤怒青年”,就是“愤青”是也。
愤是要愤的,而且少有人不愤。
然后,知道事情怎么回事。
然后,干好自己本份。

谁不希望发展到更好的水平,谁不希望在更舒服的环境,发达先进是大家都喜欢的。
好好干。

还有,这事情,也只能靠时间。
发表于 2010-2-1 13: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伸手党找各种理由在哪里也不会有地位。
音视频分享区回复套话的常年累月我看他们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
外放的人固然有其目的,可对于获取者没有理由还捧着。
发表于 2010-2-1 14: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ice_76 于 2010-2-1 14:09 编辑

李开复说: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来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

国内人,又不是超脱世外,感受会比来自台的楼上和来自港的楼主,更深的。
李开复的话其实对我们国内人来说更有启迪效用。

其实大家没有什么本质分歧。
levischenyu,我,还有其他朋友,也不会白痴到对谷迷这样的ID去“捧”着,去认同。

没有对伸手D抱有“嘉许”之意,我们的意思是,在条件欠好的土壤中,有1000个腐烂的坏种子,在条件更好的土壤中,这个数字也许是10。仅此。

打人尤其是打女人的男人在哪里也不会有地位,但是在尚未先进到一定程度的落后地区,确实这样的现象就很常见,丈夫打妻子,公爹绕着饭桌追着媳妇打,丈夫在一边冷眼旁观。村人当然不会认为打人有多高尚、光荣,但也绝对不会意识强烈到“不准打,打老婆的男人畜牲不如,走,告他去”的地步。

不会因为此举没有地位,而马上消除这种现象。

只有那个地方也发展到一定的文明高度,这种打女人的陋习,才有可能慢慢被抛弃在历史的垃圾中,人们才有可能对“讨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这种观念和习俗持有明显的反对色彩。

在我们说“这是可理解的”时,不是抱有认同,也不是认为那可理解的事物是应该的,是正确的,是值得继续的。仅此。
发表于 2010-2-1 19: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开复说: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来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

国内人 ...
alice_76 发表于 2010-2-1 14:05



论坛上的争论 很多时候是两个人没想到一块儿去 算是小弟我的一点切身体会

就本帖而言 该集中在2个问题上:
1 费尽千辛万苦得到的东西 谁肯轻易给予他人?
2 轻易能得到的东西 会去呵护与珍惜么?

想必这2个问题基本是能达成共识的

除此之外其他的问题 也确实太大 讨论很难有针对性 谈到后面不免会东拉西扯了
发表于 2010-2-2 00: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thank you very much
发表于 2010-2-2 15: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上的争论 很多时候是两个人没想到一块儿去 算是小弟我的一点切身体会

就本帖而言 该集中在2个 ...
bigron13 发表于 2010-2-1 19:29


应该说蛮同意你。

扯到其他地方去是个非常容易的事,特别是在论坛发帖子,打字的情况下,但确实不是刻意为灌水。:)

大家都不难理解一点,不是买不起,但是并不想买。这种心态就是某个环境下的一种产物,环境改变了,这种心态就会随之改变。

那么这种心态往极端,往“坏”的方向跑,就是老想着来找免费餐吃。

也许,事情本来就这么简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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