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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y183

[建议与疑问] 【对明日の星星恶性灌水行为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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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22: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29 22:35
老涮屏了!!!

按照规矩,他那样发的帖子是可以的,一天8个帖子,没有刷屏,但是,应该改变规矩,限制没有意义的帖子
发表于 2012-8-30 22: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0 22:05
病没病,只是萎靡不振

股市闹的吧
发表于 2012-8-30 22: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0 21:37
禁止发言时间还未结束了,后面事态变化莫测(包括其他会员态度,已经有几个会员要求再作处罚了!)还分 ...

骂人是不好的,他说话很直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8-30 22: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sidouxx 发表于 2012-8-30 22:11
按照规矩,他那样发的帖子是可以的,一天8个帖子,没有刷屏,但是,应该改变规矩,限制没有意义的帖子

晚上十一点多连顶十几个自己的帖子这不是涮屏?!是我看见的时候多还是你看见的时候多?
发表于 2012-8-30 22: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0 22:09
谁有空去研究他有什么目的?涮屏是草坛子的行为

不是的,犯罪都有动机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8-30 22: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rachmaninov 发表于 2012-8-30 22:16
股市闹的吧

对股市已麻木不仁了
发表于 2012-8-30 22: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0 22:24
对股市已麻木不仁了

麻木不仁—萎靡不振,对应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8-30 22: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sidouxx 发表于 2012-8-30 22:17
骂人是不好的,他说话很直接

何种理由我们不管,我们只看现实与效果。
 楼主| 发表于 2012-8-30 22: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sidouxx 发表于 2012-8-30 22:22
不是的,犯罪都有动机的

搞到什么犯罪上去了有碍版面观瞻,把别人的帖子挤下去就是涮屏!总6000帖中他占了2000多帖还不是涮屏!切!
发表于 2012-8-30 2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0 21:29
这里是聚义厅

聚义厅就是灌水的地方
发表于 2012-8-30 22: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绾绾 发表于 2012-8-30 21:37
嗯在计划中了,等这段时间工作稳定了,就定期做瑜伽。

原来工作还不稳定

你只要看我的小说,身体就会好,就像几个月前我的小说治好了你的失眠症
 楼主| 发表于 2012-8-30 22: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0 22:35
搞到什么犯罪上去了有碍版面观瞻,把别人的帖子挤下去就是涮屏!总6000帖中他占了2000多帖还不是涮屏! ...

把《谈天说地》版搞得乌烟瘴气、一片狼藉,会员早已怨声载道了,还值得讨论错了?对了?
发表于 2012-8-30 22: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0 21:44
连我都不知道
还是昨晚香版发一曲多版才发觉再告诉我的

怪不得,得告诉他
 楼主| 发表于 2012-8-30 22: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rachmaninov 发表于 2012-8-30 22:25
麻木不仁—萎靡不振,对应的

对股市已麻木不仁也就是不闻不问
 楼主| 发表于 2012-8-30 22: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2-8-30 22:42
怪不得,得告诉他

告诉谁啊?
发表于 2012-8-30 23: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0 22:18
晚上十一点多连顶十几个自己的帖子这不是涮屏?!是我看见的时候多还是你看见的时候多?

是的,一个帖子回复两次,顶一个,赞一个
发表于 2012-8-30 23: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0 22:27
何种理由我们不管,我们只看现实与效果。

可以扣分的地方很多
发表于 2012-8-30 23: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0 22:35
搞到什么犯罪上去了有碍版面观瞻,把别人的帖子挤下去就是涮屏!总6000帖中他占了2000多帖还不是涮屏! ...

是的,有时和新人区的广告很近似

以后我们多发贴,这样他的帖子,占的比例就会减少
 楼主| 发表于 2012-8-30 23: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sidouxx 发表于 2012-8-30 23:32
是的,有时和新人区的广告很近似

以后我们多发贴,这样他的帖子,占的比例就会减少

他的有些点击数只有个位数的帖,还有那些跟帖只有一人的帖子,有人PM我,要求删掉一批
发表于 2012-8-31 01: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才伟 发表于 2012-8-30 22:39
原来工作还不稳定

你只要看我的小说,身体就会好,就像几个月前我的小说治好了你的失眠症

嗯我努力
 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07: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sidouxx 发表于 2012-8-30 22:22
不是的,犯罪都有动机的

请S君不必再为明日の星星说情了,明日の星星的犯规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一百天、两百天都不止!!!原来《谈天说地》版有偿发帖限定5篇/天,他几乎每天要多发1篇(每天要发6篇);今年2月2日amyvivianjane定出每个分类话题不得超过2篇,《谈天说地》版一共4个分类话题,他几乎每天要多发1篇(每天要发9篇),有时h版实在看不下去,删去他犯规的1篇,我查了查h版删去他犯规的帖子就多达50篇!退几步讲,上述前面所有的犯规统统不计,光就h版删去他近50篇的犯规帖子,就可看出其人是个屡教不改者!对皮厚到极点的人我也懒得再多说什么了……
发表于 2012-8-31 08: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1 07:49
请S君不必再为明日の星星说情了,明日の星星的犯规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一百天、两百天都不止!!!原 ...

偶爾犯之的錯誤可以原諒,因為人難免會犯錯

但顯而易見的是明日星星美眉並非"偶爾"犯之!


在被封禁之後還繼續不斷的發帖

這很明顯是一種挑釁的舉動,這是在挑戰論壇的威信

這種作法實在無法讓人認同!也實在不可取!
 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08: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kotomo 发表于 2012-8-31 08:07
偶爾犯之的錯誤可以原諒,因為人難免會犯錯

但顯而易見的是明日星星美眉並非"偶爾"犯之!

K大的第四段话切中了其要害,抓住了实质
高!实在是高!
 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08: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kotomo 发表于 2012-8-31 08:07
偶爾犯之的錯誤可以原諒,因為人難免會犯錯

但顯而易見的是明日星星美眉並非"偶爾"犯之!

一个论坛会员所发的帖子被版主删除过50篇,这事态已相当严重了。一般稍具廉耻感的人所发的帖子被版主删除过3、5篇,大都负气而走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08: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来这里要“积分第一”、“勋章第一”的怪异举动只能解释为:为其在外坛的个人空间作哗众取宠,沽名钓誉之用。
发表于 2012-8-31 10: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h.Lin 于 2012-8-31 10:57 编辑
cy183 发表于 2012-8-31 08:54
此人来这里要“积分第一”、“勋章第一”的怪异举动只能解释为:为其在外坛的个人空间作哗众取宠,沽名钓誉 ...

分數、金錢被扣光了,勳章還掛在那兒,很諷刺!!

@shyinxiang  
********************************
版聊、灌水,非常贊成!
天南地北、五花八門、人生經驗、心情共鳴、笑話分享.....〈可以集思廣益、增加樂趣!〉
在哪裡?
『談天說地』版塊!
區塊上不是標明了『~聊天灌水的地方~』了嗎?

像最近kotomo發的2貼,就非常有意義。
*********************************
@kotomo  

在資源分享帖裡灌水、似乎不太適合,
應該是相關主題範圍內討論,當然偶而為之,無仿!......  
发表于 2012-8-31 15: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yinxiang 于 2012-8-31 15:47 编辑
J.h.Lin 发表于 2012-8-31 10:52
分數、金錢被扣光了,勳章還掛在那兒,很諷刺!!

@shyinxiang  


先生@我,可能是问我对这件事的态度?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论坛也有版规,星星既然犯规自然应该受到惩罚,我想他应该也无话可说。
他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顶着干的态度实在不可取也很不明智,C版怎么罚他都无可厚非,C版也有绝对的权利.
至于是否去掉他的勋章,这个要@hopeyearn @cy183 决定,我无这个权限,也不知道怎么弄? @天才伟  
发表于 2012-8-31 20: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cy183 发表于 2012-8-30 22:05
病没病,只是萎靡不振

来论坛灌灌水就好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20: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hopeyearn 发表于 2012-8-31 20:22
来论坛灌灌水就好了

ueDLrg==_GJmnBwPtWGvC.gif
发表于 2012-8-31 20: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shyinxiang 发表于 2012-8-31 15:41
先生@我,可能是问我对这件事的态度?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论坛也有版规,星星既然犯规自然应该受到惩 ...

我觉得还是留着吧,比如说精华勋章,这是曾经发过精华贴的纪念啊,不能因为他犯规了,就抹杀他的贡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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