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歌

日文老歌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061|回复: 16

[日音略谈] 声明!感谢所有朋友,鄙视无耻的小人!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26 18: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久没有回来了,呵呵.来看看大家。
要不是这次有很多朋友告诉我回来看看那"精彩"的文章.我还真是好久没有回来了.
      这次回来,没有别的意思.非常感谢大家,真的,不管是以前认识的朋友,还是现在新来不认识的朋友.另外还要感谢那些以前和我有过些小摩擦的朋友.现在想想真的很感谢你们.我其实好久好久都没有回来了,真的.刚才看了很多文章,呵呵.看看那些以前事情,现在看看也觉得很可笑.
       感谢理解我的朋友.我从以前到现在都在强调"我始终在尽我最大的努力为我们大家所喜爱的音乐努力、付出!只要是真正喜爱音乐的朋友,有任何需要我都会提供全力帮助!”
      不过,这里有些人确实让人忍无可忍,没关系,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大家可以放在桌面上谈,但用那些小人无耻的卑鄙手段,确实太让人恶心了!
      一直恶意攻击演歌群,恶意修改删除共享邮箱密码歌曲,匿名骚扰我的朋友,我的群友,我的音乐社,恶意制造谣言。。。。太多了!我都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了,你们累吗?我怎么得罪你们了??至于有这么大的仇吗?我做我的音乐社,你们喜欢可以去看,我欢迎,不喜欢可以不去。我并没有和你们有任何接触,为什么总盯着我??因为什么?就因为你们几个人后来找我要歌曲,我没有给你们,你们凭着良心说,我没少给过你们吗??后来为什么我不满足你们的要求了 ,最早要歌曲,我都共享,用QQ,因为我不会用论坛共享,至今也不会。甚至我都不会从论坛下歌。可每次给完你们歌曲,甚至连个谢谢都没有,任何的交流都没有,再见面连打个招呼都没有,等下次有需要的时候,又会找你要。如此重复!一但有一次不给,马上就在QQ里质问你,为什么不给?然后开始骂你,到处败坏你的名声!下一步就是恶意破坏!
      这样的做法,是个人也会寒心的。这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这胡说,如果有需要,我可以给大家看看这些人当初和我的QQ聊天记录!
     我可以问论坛的所有朋友,如果你们是我,你们会怎么想?是,说句最俗的话,我的收藏也是我用心,用人力物力很不容易得到的。怎么也得有句谢谢吧?音乐是大家一起欣赏才有意思的,好东西自己留着是没有任何意义,作为收藏的人来说,这点更为重要。孤芳自赏是最无聊的!!我想结识更多可以谈得来的朋友,有共同爱好的知音,共同欣赏我们喜爱的音乐。那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事.
      这次,又看到这篇文章,呵呵,我真是不知道说什么了,你们做的很好!!!!
我说这些没有任何目的,我也不怕那些人继续捣乱,我既然已经做我的音乐社,我就会做到底,永远做下去,为喜爱我音乐的朋友们!
      这次的这篇文章的意义很明显,想彻底搞垮我,污蔑我,挑拨我和朋友们之间的关系,呵呵,我们之间有什么可以让你们这么处心积虑报复我的仇恨?我看完文章甚至都愣了好久。
但我还是要说:没关系,哪怕只有一个理解我的朋友,我也会做下去,何况现在已经有那么多好朋友在支持音乐社,支持我!我会全力报答你们,做好音乐社。让更多人喜欢我们的演歌,了解我们的演歌!

    再次郑重声明,虽然我以后不会再来论坛。但有需要音乐的朋友可以通过熊猫或者音乐社留言或我QQ或邮箱联系我。我究竟是不是你们这些小人说的那样,大家接触以后自有公论!
   
   另外,声明!那篇由昭和梦租吧庅 发表的《贵重品 藤あや子 むらさき雨情,全曲集95,リサイタル~より艶やかに》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并且对看到那篇文章后感到不适的朋友表示歉意。
   
   还有,郑重告诉昭和梦租吧庅,立即撤销盗用我音乐社的图像和文字!!!!停职一切卑鄙手段,骚扰破坏音乐社的行为。那里不欢迎你!!

       具体声明及证据请到音乐社查看,呵呵,估计又有人说我在做广告,估计你也就那点龌龊的想法了,别整天和个怨妇一样。我没有什么必要做广告!
      呵呵,没关系,你可以说,我本打算把声明贴到这的,可是估计他们还是会骂,与其都是骂,还不如让他们的嘴更痛快点。不是经常把我很早的帖子顶起来过过瘾吗?呵呵。没关系,大家可以不看音乐社的任何内容,只看那篇声明!

                                                                 再次感谢论坛所有的版主、管理员、以及所有朋友


                                                                                                   -Magicのさゆり音楽舎-     Magic Kaori
                                                                                   
                                                                         2008年5月26日
发表于 2008-5-26 19: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gic3480 于 2008-5-26 18:05 发表
       好久没有回来了,呵呵.来看看大家。
要不是这次有很多朋友告诉我回来看看那"精彩"的文章.我还真是好久没有回来了.
      这次回来,没有别的意思.非常感谢大家,真的,不管是以前认识的朋友,还是现在新来不 ...





我知道這是論壇的某版主幹的好事
查一下IP就知道了(別問我IP怎麼查)


不過還是 支持你
畢竟這種小手段真的讓人很不齒


昭和梦租吧庅 還有  支持這段婚姻....還有其他的
我沒有說就些都是山山的馬甲喔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一邊攻擊別人 一邊扮白臉來緩頰
高 真是高
當漢奸的好材料

[ 本帖最后由 misia7245 于 2008-5-26 20:04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6 19: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以为那篇不大恰当的文章是楼主写的,原来不是呀。怎么这么复杂。
大家好好听歌,交流听歌体会,不用生出那么多枝节来吧。
发表于 2008-5-26 19: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 那篇帖子我也看了 应该是恶作剧吧 看把你气急败坏的 原来你那么多个人恩怨的啊 你还有朋友 貌似对你都有误会~ 看来他们应该好好理解你的用心良苦 其实magic挺好的 不多话 执着地耕耘于自己的音乐天地 有自己的奋斗目标 个人还是挺佩服的

[ 本帖最后由 山山 于 2008-5-26 09:58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8 12: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sia7245 于 2008-5-26 09:28 发表





我知道這是論壇的某版主幹的好事
查一下IP就知道了(別問我IP怎麼查)


不過還是 支持你
畢竟這種小手段真的讓人很不齒


昭和梦租吧庅 還有  支持這段婚姻....還有其他的
我沒有說就些都是 ...


都是现代社会的人了 难道我会不知道可以查ip 要不我就不会注册这个“昭和梦租吧庅”了,要发言也早就用代理上了。你查去好了,反正我就注册了这一个马甲,要不要我教你怎么把ip贴出来啊。如果我做了什么有愧于职责的事情,不用你担心我自己会辞职,不会给论坛摸黑。

不过,你很奇怪唉,你到底有没有爱憎分明啊,当初不知道是谁更我提到不耻 magic 和 昭和梦tsubame 呢,qq聊天记录我就暂时不贴出来给你看了。不过话说回来,你们到底是有共同爱好的人,都喜欢怨妇,这样的男人也不是什么正常的人吧,难怪立即彻夜挑灯倾谈,立马化敌为友,你来北京看奥运住在天津好了,正好可以研究小香。

求求你搞清楚,我是在演戏啊,演戏就要自导自演搞得像一点。你也不想想你当初对他们两个人”炫耀,从来不分享,qq群里根本就没有人发言”的态度,(需要的话,我可以贴出来聊天记录)。既然是这个态度,如果被他们俩知道了,他们一定也就会像我演的这样,回复你的。所以只是我演技好罢了,没工夫挑拨离间,就你,成天哼哼唧唧的,小香~我都要麻酥了。

我是小人,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看来是我那几段话正好说中你了,你本来就只知道香西。

还有,什么汉奸,你搞清楚。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不应该,我自己很明白。倒是你,你亲口说:祖国给你钱足够多,你可以考虑去做汉奸。
(就不要我帖qq聊天记录了吧,群里的,相信不是我一个人看到)。

正如大家所说的,misia,一个神秘的人,做什么说什么都不符合常人规律,你是正人君子就把自己的照片贴出来看看好了,不是你说自己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美男子,就是美男子的。


你也太不懂幽默了,你小米在群里,一句两句话不入耳就退群,不是一次两次了。要不是我刺激你,你哪会把自己的收藏都贴出来啊,我哪知道你还不光知道小香啊~(小香这个名字不是我们这种下三烂叫的),现在就差帖你自己的大头照了

[ 本帖最后由 山山 于 2008-5-29 02:52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8 12: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gic3480 于 2008-5-26 08:05 发表
       好久没有回来了,呵呵.来看看大家。
要不是这次有很多朋友告诉我回来看看那"精彩"的文章.我还真是好久没有回来了.
      这次回来,没有别的意思.非常感谢大家,真的,不管是以前认识的朋友,还是现在新来不 ...

首先,你不用回来看大家,自作多情,违心撒谎就不必了,你还是坚守自己的博客家园吧。

不要装出一副可怜相,你好好管好自己的同性恋男友昭和梦tubame吧,他不是省油的灯,要不是他,你也不会到今天没有朋友的地步。

还有,我就一个马甲:昭和梦。。。自己搞搞清楚再下定论。你不是会查ip吗,让台湾的朋友教你。

你搞清楚 网络本来就堵不住别人的嘴  我用那个马甲 本来就不怕被别人揭示
倒是,一点揭开,就有一连串你不愿被揭开的东西被揭开。
你搞清楚,你们的底细近两我都一清二楚。有本事昨天在你博客说你的那些留言你不要删除好了。
没关系,我都保存着。我也知道你这个畜生一点会蹲点在论坛窥视的。后悔昨天说的话有点长了,你一定气得嘴巴都歪了,还没细细读完就删除了吧。没关系。我留了底,哪天打包发给你看。

帮你宣传http://blog.sina.com.cn/u/1258326000

让你的超超不用费劲心机了,论坛现在蒸蒸日上,不是你那个超超在群里说坏话就可以影响到的。

我这个版主能做就做,做不下愧对论坛我自己辞职。倒是你的那个博客,看你怎么开下去。不是我说你,现在有钱人越来越多了,不是买不起,只是没有你走火入魔,不慎自宫。你的东西很多不也是淘宝以前买的嘛,赶上好时机了,价廉物美而已。还有,如今出国游玩也不是什么难事,更别说从日本寄个破包裹了,寄回来你就帖啊帖,时代这么先进了,我从日本钢琴都寄回来过。所以,以后再也别说:炫耀也是要有资本的了,丢人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你1楼的话,一点都没有怀疑到我,因为我既没有嫉妒你,也没有加过你qq,也没有问你要过歌。
不过要不是你的话,我还真不知道有那么多人讨厌你,要给你出丑。

一句话,我只是闲着无聊贪玩罢了,给你恶搞一下。人家外国领导人都要经得住恶搞,当初克林顿莱温斯基时间,不是也上了漫画嘛,别怕,这只是炒作你,让你更出名,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你们拉,可有名了。倒是你,气得脸红脖子粗,看到我那篇极力模仿你的文章,你就那么大反应啊,你的文笔,你的风格,我就纳闷了,看了你自己的文章,你也会吐?

[ 本帖最后由 山山 于 2008-5-28 03:07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8 21: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支持这段婚姻 于 2009-12-25 00:35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9 07: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5-29 09: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5-29 10: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stephenchan 写得真有意思。我基本同意,我听歌很少买CD,多费钱呀。买了CD,也只留碟片,封面和盒子统统都扔了,一张CD占的位置太多了。如果真要将我喜欢的音乐都买了CD,我肯定以后就是穷光蛋了。所以,看见摆成CD墙的照片总觉得累。听歌就是听感觉听心情。不是说非要分享不可,不分享可以说说听歌的感受,和听友们一起交流交流呀。如果只是一张张的摆出来给我们看,只是说一些怎么买怎么到的艰辛过程,开始可能会很新鲜,时间久了,应该会司空见惯的感觉了。也许,没人在乎你的感觉。
正如楼上所说的“最重要的资本,并不是物质化”。我想听歌听出战争的火药味来,实在是遗憾。

[ 本帖最后由 tssc2000 于 2008-5-29 10:51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9 10: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歌从来不买CD,多费钱呀。而且买了CD,我只留碟片” —— 矛盾
发表于 2008-5-29 11: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支持这段婚姻 于 2009-12-25 00:35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9 11: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费什么心机。他来不来跟我没什么关系。我现有的演歌都听不过来,对于网友们演歌的分享我也是顺其自然,给就听,不给就算了。
我只不过就事论事。

[ 本帖最后由 tssc2000 于 2008-5-29 12:10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9 12: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东大研子 于 2008-5-29 10:28 发表
“我听歌从来不买CD,多费钱呀。而且买了CD,我只留碟片” —— 矛盾



看看热闹就是了,你还掺合,不厚道啊。:)

[ 本帖最后由 rachmaninov 于 2008-5-29 12:09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9 21: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老歌论坛更注重的是歌曲的本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日文老歌论坛 ( 沪ICP备05038666号 )

GMT+8, 2024-11-23 02:55 , Processed in 0.023647 second(s), 8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