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4月4日《南方都市報》,我才知道廣州廣園東路、濂泉路附近,有個前國民政府新一軍陣亡將士公墓。名將孫立人所部新一軍,當年遠征印緬阻擊日軍,作戰勇悍,傷亡慘烈,為中國抗戰史上最具光彩的事蹟之一。但到如今,原來占地七萬多平方米的公墓,已被破壞侵削殆盡,殘存的紀念塔已劃入某單位大院內,而紀念塔正面更被一家酒店完全遮蔽。二萬七千死士,魂兮安歸? 3月下旬,武漢大學一千多棵櫻花應時盛開,一年一度的櫻花節開幕。但因為這些櫻花,主要是淪陷時期由日本人所種植,近日就引發了“是恥不是花”的爭議,甚至認為應當毀其樹,滅其跡,以除國恥云云。 為什麼我們的集體記憶,對於千萬先烈英靈,會如此健忘;而對於幾株東瀛草木,反而如此敏感? 仇日而及於櫻花——對一個國族的仇恨,竟轉嫁為對一種植物的厭惡。仇恨,就要仇恨所仇恨物件相關聯的一切。這類似於民間流傳的巫術性心理。想通過消滅櫻花,以發洩仇日情緒,在我看來,這與香港市井師奶的“打小人”有多少分別? 近日翻閱日本名作家芥川龍之介的《中國遊記》,裏面剛好寫到他在中國看到櫻花的情形。芥川1921年訪華時,應邀到上海一個日本人家裏吃飯,其住宅前種著一株櫻花樹,同去的另一位日本人就說:“你瞧,櫻花開了。”主客都一臉欣喜,“而事實上,這是一枝瘦小的櫻樹,上面只長了不多的幾朵櫻花,兩位先生為何這麼喜形於色呢?”芥川隨後在上海多住了一個多月,才發現,原來那裏的日本人無不如此,“也不知日本人是什麼樣的人種。……在國外只要能看見櫻花,便會立即感覺到幸福,也不管它是八重櫻還是單瓣櫻。日本人就是這麼一種人。” 對於日本人來說,將日本的櫻花種在中國的土地上,當然是為了慰藉日本人的愛國之思,懷鄉之念。侵略者是可惡的,但日本人的愛國懷鄉之情,並不見得可惡。“在國外只要能看見櫻花,便會立即感覺到幸福”,這樣的心理,也是可理解的,畢竟,誰都有愛國的權利。我們跟日本人的區別,是被侵略者與侵略者的區別,但在愛國懷鄉之情方面,世人的表現都是一樣的。我們不正是由於自己的愛國之情,才仇視侵略者的嗎?怎麼能以愛國的名義,就抹殺他人寓情於花的愛國思鄉之情;怎麼能將對中國的熱愛,化作對無辜花木的仇怨? 在抗戰後期,美軍開始對日本本土狂轟濫炸,建築史家梁思成——他的妻弟作為飛行員死於對日空戰——卻向美方建議,要保護日本的古城奈良,“……建築是社會的縮影,民族的象徵,但絕不是某一民族的,而是全人類的結晶。像奈良唐招提寺,是全世界最早的木結構建築,一旦炸毀,是無法補救的。” 在國恨家仇的年代,在炸彈橫飛的地方,梁思成還能為日本人保存了奈良和京都兩座世界歷史文化名城;而在我們這個太平盛世,這個祥和的社會,居然還容不下幾棵無辜的櫻花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