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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要求严审网民自编音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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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3 10: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后,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传播的网络音乐产品,必须经文化部批准进口或备案。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必须经文化部内容审查后,方可投入运营。已经文化部内容审查的进口音乐制品通过网络传播的,需由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依法办理手续。
  为加强网络音乐管理,规范网络音乐进口,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文化部日前出台了《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网络音乐产品申报须备版权证明

  《意见》规定,从事网络音乐进口业务,必须由文化部批准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对擅自传播进口网络音乐产品的,由文化部门依法查处,并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对相关网站依法予以处理。拟专门通过网络传播的国产音乐产品,应报送文化部备案。

  根据要求,需进口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网络音乐产品,由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向文化部提出申请并报送的文件材料中,除原始版权证明书、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书副本等文件外,还包括带有中外文歌词的节目光盘。

  在市场准入机制方面,文化部表示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内容监管。从事网络音乐产品经营活动,须取得文化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禁止设立外商投资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对“网民自行模仿”要加强审查

  《意见》指出,网络音乐企业对不以赢利和商业营销为目的的网民自行模仿、编创和表演的音乐产品要加强审查。要倡导网络文明,建设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文化部要求,此前已经在国内传播而且至今仍在传播和运营的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应当在2007年3月1日以前,按照《意见》要求报送文化部补办内容审查手续,补办期间进口单位可以对其网络音乐产品统一办理补办手续。逾期未报审的,按照擅自传播进口网络音乐产品依法查处。未依法正式出版的国内音像产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也应参照相关要求于2007年3月1日前报送文化部备案。

  -相关新闻

  网络音乐内涵首次得到明确

  《意见》首次明确了网络音乐的内涵:

  网络音乐是音乐产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方式传播的,其主要特点是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

  网络音乐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通过电信互联网提供在电脑终端下载或者播放的互联网在线音乐,二是无线网络运营商通过无线增值服务提供在手机终端播放的无线音乐,又被称为移动音乐。
发表于 2006-12-13 11: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呀!大家在论坛的分享不会就是擅自传播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吧?!
发表于 2006-12-13 14: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NNA 于 2006-12-13 11:42 发表
呀!大家在论坛的分享不会就是擅自传播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吧?!

恐怕,就在这之列!
发表于 2006-12-13 15: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是的,这个是针对现在的移动增值以及网络音乐发行业,
是说商品发行流通需要受到内容制约。
受影响的是我的前老板,做网络传统双重唱片公司的。
和网络共享文件一丁点关系也无有~~~~
发表于 2006-12-14 11: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看上面的文件,

这里不在上述范畴,但如果从这里下载后从事商业活动,就另说了
发表于 2006-12-14 13: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這個也不是說D版就算了,他說的主要還是,不僅是銷售,也包含有原創推銷行為才算(外國的叫引進或代理)。
发表于 2006-12-22 12: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会严重影响中国的流行音乐发展!!
发表于 2006-12-31 09: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部清洁网络音乐,《辣妹子mix本草纲目》违规


以前也有过一个了,《简单爱》+《Truly Madly Deeply》=《野人之爱》
发表于 2006-12-31 09: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梦想照进现实:周董欲与宋祖英合作 赞“本草辣妹子”很好听
   作者:笑黄昏 提交日期:2006-11-27 14:45:00
  
  ??昨日(10月17日),周杰伦携新专辑《依然范特西》来到北京举办庆功会,对于最近网络上流传把他的《本草纲目》与宋祖英的《辣妹子》混在一起的歌曲,他觉得做得非常好听,更引发了他想和宋祖英合作。进入收听最新劲歌、火辣MV >>>>>
    
      最近网络上流传着一首歌,把周杰伦的新歌《本草纲目》与宋祖英的《辣妹子》混在一起,听到的人都觉得做得非常专业,简直天衣无缝。原以为周杰伦会因此觉得有人恶搞自己而不开心,想不到昨日记者问及周杰伦此事时,他竟然笑着说:“我已经听到了!”周杰伦告诉记者,他是从公司同事那里听到这个版本的,他表示,原先没有听过宋祖英的歌,没想到这两首歌这样配合,包括自己那首歌后面有一个转音,刚好《辣妹子》也有,都配到一起。周杰伦甚至强调说:“这个remix版比我的原版更好听。”同时,周杰伦也表示,希望将来有机会能跟宋祖英有真正的合作。
    
      对于网友的行为,周杰伦说:“我也听说以前有个电影被人重新剪辑了放在网上,那个导演很生气。但是我觉得歌迷、网友做这个事情,我是抱着好玩的心态看待的,不会看得太严肃,我甚至自己也下载了这首歌,这表示我对它的肯定,对这首歌的喜欢。我觉得他们做出来的东西可能是我们意想不到的,他们的创意可能比我们还大,只不过他们没有我们这样的平台去发表,只能发表在网络上。”
发表于 2006-12-31 10: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宋祖英希望和周杰伦合唱 不介意恶搞《辣妹子》(转载)
   作者:冲动的点击 提交日期:2006-12-28 13:31:00
  
  ??昨天下午,宋祖英做客某网站,和网友畅谈自己的工作生活。对于春晚和她和周杰伦合唱的传闻,宋祖英表示不介意传闻成真。   
    
      宋祖英回忆说,自己已经参加过十多年的春晚了,第一次是1990年,唱的是《小背篓》,此后每年都有新作品和大家见面,“今年的作品也送了,不过最后导演都还没有定。”年年春晚都在荧屏上跟大家见面,是否遗憾没有跟家里人
    在一起?对这个问题,宋祖英回答说,“家里人这么多年也习惯了,如果哪天突然不上春晚了,可能会觉得怎么回事啊?是不是出什么事了?都会觉得是一件正常的事,都希望我参加,能在这个亿万观众非常关注的晚会中展示自己,这也是家人所期盼的。”  
    
      宋祖英到底会不会和周杰伦一起登上春晚的舞台?这个问题颇受网友关注,宋祖英笑说,“到目前为止春节晚会组还没有通知我有这样的节目。”这样的回答不免让一些网友感到失望。不过宋祖英说,对网友将周杰伦的《本草纲目》和自己的《辣妹子》恶搞在一起的歌曲相当感兴趣,同时还表示对周杰伦这个人也很感兴趣,“听了以后我觉得挺好玩的,这个完全是属于辣妹子伴唱型,我的声音是伴奏,我也很喜欢他的歌,他很可爱,他的很多采访我都非常关注,周围的人也经常给我讲周杰伦的故事。”当被问到愿不愿意在春晚和一位流行歌手合作时,宋祖英相当爽快地回答“没有问题”。   
    
      此外,聊天中还提到宋祖英提名格莱美的事情,她谦虚地说,这些都是徐沛东等人的鼓励,同时也表现出对这个奖项的极大渴望,“从歌唱演员的角度,从中国民族音乐的角度,我们希望能有更好的奖项给我们。”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1 10: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杰伦昨晚作客“第一财经”《财富人生》这档属于商界精英、金融寡头领地的专题节目!
发表于 2006-12-31 11: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还算挺有钱
发表于 2006-12-31 15: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abysize 于 2006-12-31 11:36 发表
他还算挺有钱

昨天看到还吓了一跳,没想到财富人生也会找他。证明他近几年的确赚得很多很多。
发表于 2007-1-2 23: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理他~当初邓丽君的歌不也是被文化部禁止的么?
98年刚刚普及网络和计算机游戏的时候什么CS、帝国、星际等游戏不也是被文化部禁止的么?
文化部就会做无聊的叫嚣而已~作些悖逆历史潮流的事情……
(我在说什么……神啊~惩罚那些文化部的人吧~(神从天上掉下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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